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巧聖仙師魯班公獎選拔全國木藝大師

公告日期:2016-04-18 

臺中市政府為發揚傳統工藝文化代代相傳,並躍進國際舞台,正積極廣邀全國具有木雕、木工、土木、建築、室內設計、裝潢及營造等相關木作達人,予以最高殊榮「木藝大師」(1名)並公開表揚頒發榮譽獎金50萬元,以表尊崇。


歡迎全國各縣市政府、相關文教藝術機構團體推薦或符合資格之個人報名參選。自即日起受理報名,並於105年5月2日(星期一)前截止,歡迎有意願參選者將選拔簡章所訂之相關資料送達本府(以郵戳或本府收文章為憑),資格不符或逾期者,將不予受理。


聯絡人: 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江先生
聯絡電話: 04-22289111分機35102

參賽資格:
經政府機關登錄為木藝相關技術保存者,或參加作品展覽,或曾獲木藝類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獎項,且有師徒傳承技藝延續具體事實,經縣市政府或相關文教藝術機構團體推薦或個人報名參加。

選拔方式:
(一)初審(書面審查):
1.申請應備文件:詳填申請書資料,備齊相關文件(含資格經歷【附件一】、有推薦書者【附
  件二】、有得獎證明【附件三】、作品資料【附件四-1】、作品照片【附件四-2】、及其他
  相關成果或著作之補充資料等),於簽名處簽章,並依序自行增頁後裝訂成冊,以掛號郵寄。
2.收件日期:105年4 月15日至5月2日(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收件地址: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
   收(封面請註明「申請木藝大師獎審查」)
4.申請資格不符或申請資料未備齊者,不予受理。
5.初審申請資料一律不退件,送件前請自行預留備份。
6.簡章及申請書表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(http://www.labor.taichung.gov.tw/
   )下載,或至全國各縣市總工會、各縣市政府服務台、各縣市文化中心服務台。
7.初審日期:預訂於105年5月中旬。
(二)複審(實地審查):
1.組成評審委員團進行初審,並擇優選出3至5名進入第二階段實地審查,由臺中市政府勞
  工局公布於網站並電話通知,前往入選者之工作場所進行實地審查,評審將依其工作情形及
  個人訪談資料予以評比選出1名。
2.複審時間:預訂於105年5月下旬 (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)。
3.公告獲獎時間:預訂於105年5月25日。(由臺中市政府勞工公布於網站,並由主辦單位
  電話通知)
4.參賽者擇優選取1名木藝大師,未達優秀水準則予以從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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