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111年5年1日起擴大實施
公告日期:2022-12-05
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111年5年1日起擴大實施,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之本會會員若繼續從事本業工作者,依法應參加職業災害保險。 若符合上述條件者請檢附近期內之工作雇主證明乙份、身分證、印章至工會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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