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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第一屆大溪國際木家具工藝設計競賽,歡迎會員踴躍

公告日期:2023-04-12 

參賽資格
(一) 不限年齡、職業、居住地與國籍,對木製家具設計與製作有興趣者,皆可報名參加。 

(二) 接受個人或團體報名,團體報名人數不限,並需以其中一人為主要聯繫窗口,訊息通
     知及獎金發放等事宜,皆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。 

(三) 可同時以個人或團體身分報名,且不限參賽投件數量。

競賽作品規格
 

(一) 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,未有任何獲獎之紀錄,且未在市場上販售。 

(二) 主體須以木材製作,可結合其他異材質或複合材料來共同設計。 

(三) 作品可以單件或套組型態參加,尺寸以長、寬、高加總不超過500公分(含運輸包裝)
     為限,如不符規格恕不收件。 

(四) 作品中如有裝飾、配件非作者親自製作,須詳加註明。

參賽組別
 

為鼓勵青年學子與社會大眾投入木家具設計製作,設置青年組及社會組兩類別: 

(一) 青年組:報名截止前為24歲(含)以下、民國87年6月1日(含)以後出生者;如團體報名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每位皆須符合青年組資格。 

(二) 社會組:報名截止前年滿25歲、民國87年5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者;如團體報名每位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皆須符合社會組資格。

※ 報名時須上傳身分證件,報名截止前未滿 18 歲者,須上傳法定代理人 同意書【附件
   1】。

活動時程
(一) 報名時間:112年3月1日(三)至5月31日(三)止。 

(二) 初審入圍名單公告:112年6月30日(五)。 

(三) 初審入圍作品打樣:112年7月1日(六)至8月31日(四)止。 

(四) 複審收件:112年8月31日(四)以前送達指定地點。 

(五) 獲獎作品公告:112年9月29日(五)。 

(六) 未獲獎作品領件時間:112年10月(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)。 

(七) 展覽開幕暨頒獎典禮:112年10月28日(六)(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)。 

(八) 展覽期程:112年10月28日至113年2月(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)。 

(九) 獲獎作品歸還領件時間:113年2月(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)

報名方式
(一) 初審檢送資料: 

1. 採線上報名,請於報名期間內至「大溪國際木家具工藝設計競賽」官方網站 進行線上報名(https://dfcd.tycg.gov.tw/)。 

2. 線上報名注意事項: (1) 請依頁面指示填寫個人資料及作品介紹。 (2) 請依頁面指示上傳初審使用之作品圖片5張,不限已完成之作品照片、手 繪或3D 渲染之模擬設計圖。圖片規格為 JPG 檔、色彩模式為 RGB,圖片 長邊需為2,000像素(pixel)以上,單張圖檔大小10MB 以內。 (3) 報名資料不齊全、報名程序未完成、逾期或與規定不符者恕不受理。 

(二) 複審檢送資料: 

1. 初審入圍名單將於官網公告,請入圍者於指定時間內(以官網公告時間為 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 「第一屆大溪國際木家具工藝設計競賽」簡章 3 準),將「實體作品打樣」及「附件資料(紙本正本)」送達指定地點,並 將【附件7】、【附件8】分別黏貼於包裝箱上方及側方。 附件資料如下: 

【附件2】報名資料確認表 

【附件3】參賽者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 

【附件4】資料開放授權書 

【附件5】切結書 

【附件6】存根聯 

【附件7】請黏貼於包裝箱上方 

【附件8】請黏貼於包裝箱側方 

【附件9】打樣補助費申請單 

2. 如為團體報名者,每位成員皆需填寫【附件3】、【附件4】、【附件5】。 

3. 未滿18歲之參賽者,【附件3】、【附件4】、【附件5】需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簽
   立。 

4. 實體作品打樣:初審入圍作品於繳交實體打樣成品後,可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新臺幣1萬元
   整,每件作品僅限申請一次。 

5. 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送件者,視同放棄參賽資格。 

6. 收件資訊:後續將於官網公告。 

7. 複審未獲獎者,請持存根聯領回實物作品,本館不代叫貨運寄送作品。領件 時間及地點
   等相關規定將於官網公告,逾期未領者,視同放棄作品,由本館 全權處理參賽作品。 

8. 複審獲獎者,將由本館策畫「成果展覽」展出作品,亦請於展覽結束後持存 根聯領回實
   物作品,本館不代叫貨運寄送。領件時間及地點等相關規定將於 公告官網,逾期未領,
   視同放棄作品,由本館全權處理參賽作品。

評分標準


活動獎勵
(一) 獎項與獎勵內容說明如下: 

(二) 以上獎項得依評審委員實際評分衡量,酌予增減或從缺。 

(三) 以上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代扣所得稅。得獎金額為新台幣2萬元以
     上,中華民國國籍者扣繳10%稅金;外國國籍者扣繳20%之稅金。 

(四) 各獎項及獎金,若因參賽者或作品不符本競賽簡章等規定,主辦單位得撤銷獲獎勵之
     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等,並得以要求參賽者賠償所有競賽及展覽等相關財務名
     譽等損失。

注意事項
(一) 凡報名參賽者,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,如有不符本簡章規定,本館 得撤銷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盃、獎牌等,並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,得向參賽 者請求財物及名譽等損害賠償。 

(二) 參賽者應同意將參賽資料及作品圖像授權本館永久無償,不限時間、次數與地域, 予以重製、改作及公開傳輸方式利用,並同意本館得再授權第三人使用。參賽者 並同意不對本館及本館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。 

(三) 本競賽作品最高保險價格為10萬元;本館將為參賽實體作品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, 投保期間為作品抵達收件處放置無誤後為起始,至作品於規定領件截止時間為終 止。作品之變色、變質、變形、脫膠、蟲蛀等自然變化或遇人力不可抗力情事、 作品本身結構或裝置不良而發生損害者,非保險所承保範圍,本館亦不負賠償責 任。 

(四) 參賽者之參賽作品如有抄襲、仿冒、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 法律上權利之情形,本館得撤銷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盃、獎牌等,且由參賽 者自行擔負相關法律責任與費用。作品之著作權倘有第三人提出異議或法律上之 主張時,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處理相關法律責任及費用。 

(五) 參賽者如為2(含)人以上,應全權授權其中一人為代表人,以代表人填寫各項 報名資料,本館聯繫通知及獎金發放,皆以此代表人為代收者,其著作成員間之 權益等事項,由成員間自行協議。參賽者各成員間就其相關權益所衍議,概由參 賽者自行解決,與本館無涉。 

(六) 報名資料、作品圖片及實體上不得標註作者相關可辨識特徵,例如:姓名、品牌 符號與作者肖像等。 

(七) 本館得視情況需要,變更報名、收領件、展覽等各項日期及地點,相關訊息將公 告於官網。本館通知訊息以電子郵件為主,請確認所填寫電子信箱正確,並適時 留意官網最新消息。 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 「第一屆大溪國際木家具工藝設計競賽」簡章 6 

(八) 本館保有對競賽及本簡章規定解釋、變更、修改、調整、暫停及取消等相關權利, 如有未盡事宜,以官網最新公告為準。 

相關單位
指導單位:文化部、桃園市政府、桃園市議會、桃園市政府文化局

主辦單位: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

執行單位:文化路徑有限公司

聯絡方式
聯絡單位:文化路徑有限公司 

聯絡電話:(02)2706-9955分機73邱先生 

電子信箱:culturalpath.alan@gmail.com 

活動官網:https://dfcd.tycg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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